万祖军律师亲办案例
王XX、张XX等与济宁市XX区管理委员会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
来源:万祖军律师
发布时间:2018-04-12
浏览量:749

原告之子是一名附属医院的年轻医生,因一时兴起夜晚骑摩托车去济宁西郊游玩,在一个比较大的拐弯处撞至路沿,导致摩托车失控,人员被摔亡。原告将济宁某管委会告上法庭,认为涉案路段没有设置警示标志。

被告律师接受顾问单位的委托后,去交警队调取了现场照片,并去现场勘查,后发现涉案地点不属于被告辖区。

庭审中,被告律师将收集的证据提交法庭,经过原告律师的质证,原告律师认为确实不属于被告辖区,遂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。

生命是宝贵的,通过庭审,原告丧子之痛能够切身体会,被告及代理律师也非常同情,但生命是无法挽回的,只能以此来警示世人。

以上内容由万祖军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万祖军律师咨询。
万祖军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949好评数33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邹城市红星美凯龙建材城,济宁市新城发展大厦A座1013室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万祖军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上海锦天城(济南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701*********567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全国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邹城市红星美凯龙建材城,济宁市新城发展大厦A座1013室